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提高县水利局水利工作透明度,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了《光山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工作机构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为县水利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光山县九龙东路县水利局207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8:30
责 任 人:余成海
联系电话:0376-8872383
传真电话:0376-8872543
邮政编码:465450
邮箱地址:gssljbgs@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规定,县水利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在知晓或参与的县水利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1.局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2.局机关职责任务、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信息。
3.干部任免、人员考录、人事综合等人事信息。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权责清单、综合执法等行政职权。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日常工作中需要公开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详见本机关编制的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光山县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水利局专栏中查阅。
(二)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光山县水利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xxgk.guangshan.gov.cn/depart.php?bid=116
2.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1.信函。填写《光山县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书面《申请表》可从本指南附件中下载。)
2.当面提交。
3.传真。
4.网上平台。通过光山县水利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水利局专栏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后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