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H250-3601-2021-000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
分 类: | 依法应公开其他信息 | 成文时间: | |
地 区: | 光山县 | 单 位: | 光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号: | |||
内容概述: |
为了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减轻卫生院内医疗污水影响,削减废水污染物排放,光山县寨河镇、马畈镇等13家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现已安装调试完毕,经监测,各项污染因子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关规定要求,并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完成了《卫生院污染物达标排放治理方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现对各卫生院污染物达标排放治理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3日至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在报告公示期间均可向本单位提出意见。
单位名称:光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滕主任
联系电话: 03768855251
电子邮箱:313113496@qq.com
联系地址:光山县东城紫水大街8号
各卫生院污染物达标排放治理方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