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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山县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1

一、出台背景

根据《河南省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光山县为2022年项目实施单位,中央财政投资1110万元,已按照上级要求编制了《光山县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二、重点内容

(一)建设示范展示基地。建设2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示范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绿色低碳技术规程。基地统一竖立“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标牌。

(二)开展监测与评价。拟投入资金20万元,开展监测与评价。选择水稻、小麦两种农作物种类,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的监测,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布设1个秸秆还田监测点位和10个秸秆还田调查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

(三)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拟投入20万元开展技术培训,举办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及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着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和先进技术的宣传普及。

(四)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1、秸秆肥料化利用领域。使用项目资金400万元在县乡村振兴示范区沿018线和闸晏路两侧涉及到槐店乡槐店村、大栗村、晏岗村、万河村;文珠乡南王岗村、东岳村、方洼村、花山村;大苏山管理区扬帆村所有耕地集中流转,秋收后统一深耕深翻(采取一犁一耙的作业方式,作业深度30公分),去田埂使小田变大田,坡地降为缓坡地,便于滤水和机械化耕作,集中整理耕地约2万亩。2、秸秆饲料化利用领域。开展秸秆青(黄)贮、膨化、全混合日粮等普及应用,推进秸秆饲料深加工和高效利用,促进畜牧业发展。在乡村振兴中产业发展较好、带动示范性强、饲养规模牛年出栏50头以上,羊年出栏200只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收储本县域内农作物秆每吨60元进行补贴,该项共拟补贴资金约350万元。3.秸秆基料化利用领域。利用秸秆生产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带动食用菌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生态平衡。按照收储县域内农作物秸秆量每吨60元进行补贴,该项共拟补贴资金约60万元。4、秸秆综合利用重要农机具奖补。纳入奖补范围的秸秆综合利用专用机具为:大马力拖拉机、秸秆粉碎机、秸秆打捆机、青贮打包机。按照国家农机具补贴标准给予奖补,拟补贴资金约260万元。

三、保障措施

2022年6-11月,启动项目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编制和项目实施。2022年12月-2023年1月,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

文件: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山县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