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政任〔201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官渡河产业集聚区,净居寺名胜管理区,商务中心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光山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光组字〔2014〕1号)、《中共光山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的通知》(光组字〔2014〕4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刘敬洲同志不再兼任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李家太同志不再兼任县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徐昌德同志不再兼任县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刘金春同志不再兼任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县金财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丁文生同志不再兼任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吴光辉同志不再兼任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郭佩明同志不再兼任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李正群同志不再兼任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陶家胜同志不再兼任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县金财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梁成同志不再兼任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饶明利同志不再兼任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县金财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务;
周常根同志不再兼任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务;
翁峰同志不再兼任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务;
彭国运同志不再兼任县旅游投资开发总公司董事长职务
周永珩同志不再兼任县旅游投资开发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从群同志不再兼任县金财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李晓煜同志不再兼任县金财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叶达同志不再兼任县金财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务;
吴宏兵同志不再兼任县金财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职务;
李友贵同志不再兼任县润泽净化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桂泽民同志不再兼任县鑫晟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蔡祖群同志不再兼任县鑫晟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熊锦国同志不再兼任县鑫晟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经理职务;
兼职人员的任免,按相关程序进行。
在企业兼职的其他非科级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清理规范。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