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政任〔2017〕1号
光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彭锦玲张久永二位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官渡河产业集聚区,净居寺名胜管理区,商务中心区,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彭锦玲同志任光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久永同志光山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