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政办〔202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大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区,商务中心区,火车站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光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放权赋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光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放权赋能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21〕21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豫发〔2021〕23号),进一步加快向开发区放权赋能,提高开发区行政审批效率,增强开发区发展活动与动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开发区作为经济建设的主阵地、主战场,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放权赋能,加快推进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充分赋予开发区与其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审批职能,实行清单制度,依法公布实施。
(二)以优化审批流程为重点,编制审批服务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打造便捷、高效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开发区行政审批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统筹协调推进。
三、主要工作
(一)成立开发区政务服务机构。根据承接事项,由开发区明确政务服务机构人员,定人定岗,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下放、谁培训,分口负责培训”的原则,对开发区从事政务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业务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明确赋权清单。根据河南省《赋予县(市)的省辖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清单》,已赋予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辖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到县级的权限同步转移到开发区。结合我县开发区实际,首批对开发区下放74项审批权限(含已下放事项1项,详见附件),以后根据开发区改革需要和发展实际逐步下放其他相应审批权限。
(三)落实简政放权。开发区不设有关部门派驻机构,由县政府采取刻制“2号章”、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下放相应的审批权限,县政府明确开发区使用“2号章”的范围和责任,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职权列入“2号章”,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开发区窗口,开发区项目政务服务人员携“2号章”入驻,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开展行政审批活动,县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入驻部门收到加盖“2号章”的行政审批申请后,要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四)明确责任划分。根据权责一致、审管分离的原则,开发区负责审批的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实时提供审批事项相关信息。县直各职能部门对开发区审批事项承担监管责任,并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和技术服务等综合支撑,严格按照审批结果及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县政府与开发区签订赋权事项交接书或委托书,明确各方权利与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行政审批赋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科工局、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务大数据局及审批赋权相关职能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由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强化放权对接。县直有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审批赋权对接工作,不得截留审批事项,确保相关权力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依法委托下放到位,并同步明确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追责情形和免责事项。
(三)建立联动机制。强化纵向协调,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确保下放事项和业务口径的统一。加强与开发区的紧密对接,同步协商方案,明确对接人员和对接事项,梳理业务流程,安排业务指导培训,协助开发区做好赋予权力事项的承接和正常运行,依法签订放权赋能协议书,所有下放权限交接工作要在2022年3月底前完成。强化横向联动,相关部门之间协调统一,相互借鉴,通力合作一致做好赋权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四)探索监管体系。按照权责一致要求,依法落实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和“谁行权、谁担责”原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纵横监管体系,不断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
附件:光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赋权清单
附件
光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赋权清单
序号 | 需下放的审批权限 | 责任单位 | 赋权方式 | 备注 |
1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县发改委 | 下放 | 已下放 |
2 | 教育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3 | 燃气热电、背压式燃煤热电(含自备电站)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4 | 除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之外的内河航运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5 | 集中并网风电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6 | 除抽凝式燃煤热电、燃气热电、背压式燃煤热电、农林生物质热电以外的其余热电项目(含自备电站)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7 | 非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普通省道网项目(按照规划)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8 | 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9 | 农林生物质热电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10 | 非跨黄河大桥及非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11 | 体育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12 | 民政、残疾人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13 | 就业服务设施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14 | 文化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15 | 除国家高速公路网、普通国道网、地方高速公路和普通省道网项目之外的公路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16 | 除在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之外的水电站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17 | 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18 | 分散并网风电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19 | 医疗卫生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20 | 广电新闻出版项目核准 | 县发改委 | 下放 | |
21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县自然资源局 | 下放 | |
22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县自然资源局 | 下放 | |
23 | 集体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审核 | 县自然资源局 | 下放 | |
24 |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 县自然资源局 | 下放 | |
25 |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为协议出让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 | 县自然资源局 | 下放 | |
26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 县自然资源局 | 下放 | |
27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 | 县自然资源局 | 下放 | |
2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 | 县自然资源局 | 下放 | |
29 | 临时用地审批 | 县自然资源局 | 下放 | |
30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 分割转让批准 | 县自然资源局 | 下放 | |
31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县自然资源局 | 下放 | |
32 | 建设工程验线 | 县自然资源局 | 下放 | |
33 |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 | 县自然资源局 | 下放 | |
34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县自然资源局 | 下放 | |
35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从事生产审查 | 县自然资源局 | 下放 | |
36 | 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省厅审批的项目及“两高一危”除外) | 市生态环境局 光山分局 | 下放 | |
37 | 排污许可证核发(“两高一危”除外) | 市生态环境局 光山分局 | 下放 | |
38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县住建局 | 下放 | |
39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县住建局 | 下放 | |
40 | 消防验收备案 | 县住建局 | 下放 | |
41 | 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42 | 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43 | 关闭煤矿和报废矿井许可审核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44 | 省级工业新产品综合评价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45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审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46 | 钢铁、焦化等工业行业规范公告申报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47 | 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申报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48 | 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申报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49 | 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申报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50 | 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51 |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52 |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53 | 市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计划项目备案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54 | 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申报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55 | 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和管理审核推荐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56 | 省级孵化载体备案审核推荐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57 | 河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审核推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58 | 省级科技园区认定申报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59 | 省星创天地认定审核推荐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60 | 省科技技术奖推荐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61 | 引进国外人才项目年度计划申报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62 | 出国(境)培训项计划申报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63 | 岀国(境)培训团组申报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64 | 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建设推荐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65 | 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审核推荐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66 | 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审核推荐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67 | 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管理审核推荐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68 | 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审核推荐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69 | 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备案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70 |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审核推荐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71 | 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推荐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72 |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 县科工局 | 下放 | |
73 | 个体工商户设立 (线上、线下登记注册申报、审批、发照) | 县市场监管局 | 下放 | |
74 | 企业线上、线下设立的登记注册申报、发照 (纸质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 | 县市场监管局 | 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