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SD-2023-ZF0016
光政办〔2023〕42号
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光山县2023年高质量发展庭院
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大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区,商务中心区,火车站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光山县2023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光山县2023年高质量发展庭院
经济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鼓励和引导农户特别是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增收来源。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国乡振发〔2022〕11号),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我县自然资源条件和现有产业发展基础,拓展庭院经济增值增效空间,为脱贫地区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符合政策。严格遵守土地、环保、消防、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坚决防止出现乱占耕地、违规搭建、消防安全、质量安全等问题。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庭院经济不予支持。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把握发展庭院经济的基础和条件,因地制宜推进实施高质量庭院经济。从实际出发,突出乡土特色,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子,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探索发展多种类型庭院经济。
(三)坚持稳扎稳打、有序推进。强化科学论证、注重典型引路,合理确定发展模式和目标。树立正确绩效观,坚决杜绝刮风搞运动,防止不顾实际、一哄而上。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四)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户为主体开展庭院生产经营,加强组织引导,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采取政策引导、技术服务、消费帮扶等措施,扶持多种类型、适度规模的庭院经济发展。
(五)坚持市场导向、融合发展。立足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创新经营方式,强化庭院经济经营户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分工协作和利益联结,增强庭院经济发展活力,提高庭院经济市场竞争力。强化农业全产业链带动,促进庭院经济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引领。强化庭院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相融合、与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相结合,促进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绿化美化庭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庭院环境更加美丽。
三、发展目标
到2023年底,结合“光山十宝”等特色产业,重点评选5个庭院经济示范村,每个示范村至少打造10户庭院经济示范户,对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进行奖补。综合发展以下几项内容,并且综合收益达到20000元及以上的,经村组审查公示,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负责人和乡镇(街区)包村干部或责任组长审核认定同意,可申请庭院经济财政奖补资金,每户奖补5000元。
(一)庭院特色种植。支持农户利用现有的庭院场地空间、人力资源等条件,发展小微型特色种植产业,发展庭院设施农业,适当发展时令鲜蔬、名优花木等。在庭院周围空地培育种植观赏性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特色花卉苗木,促使庭院美观性提升与农户增收的有效结合,打造一批精品田园和美丽庭院。同时根据地理气候条件,在庭院周边空地种植石榴树、樱桃树、杏树、梨树、桃树、柿子树、葡萄树、板栗树、油茶、茶叶、食用香椿等乡土树种以及特色蔬菜,种植各类瓜果、蔬菜、中药材等高附加值经济作物。
(二)庭院特色养殖。支持农户利用现有的庭院场地空间、人力资源等条件,在人畜分离、干净整洁的前提下发展小微型特色养殖产业。养殖鸡、鸭、鹅、鸽、兔等小家禽(畜),也可依据条件发展水产养殖、特色养殖等。倡导围绕养殖、水产业等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生物资源利用效率。
(三)庭院特色民宿。支持农户利用现有的庭院场地空间、人力资源等条件,依托当地文化、生态旅游资源,利用自有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等,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庭院特色休闲旅游,推进庭院经济与休闲农业、民宿旅游等融合发展,拓展庭院多重功能。
(四)庭院特色美食。支持农户利用现有的庭院场地空间、人力资源等条件,发展特色美食,发展独具当地特色的农家乐、家庭餐馆、休闲农庄、小型采摘园等。建议适当围绕当地饮食习惯开发特色风味菜品,食材自给自足,或者采用当地其他农户种养殖的农产品,既让食材来源看得见,让食客放下心,又能拓宽当地庭院经济发展市场,完善发展模式。
(五)庭院特色文产。支持农户利用现有的庭院场地空间、人力资源等条件,以当地特色文化作为支持,以传统工艺作为支撑,围绕“光山十宝”建立小作坊,进行农产品(茶油、甜米酒、红薯粉条)、食品(砖桥月饼、鸡公潭糍粑、咸麻鸭蛋、油挂面)、地方特产(黑猪腊肉、青虾等)、果品初加工(“观五玫”鲜桃)等,在生产加工成品的同时吸引游客参与到当地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艺品制作过程中。也可进行盆景、花草等选育和成品展示,加强科学指导引导,提升盆景培育质量和效益,用盆景扮靓“美丽庭院”的同时发展盆景经济。
(六)庭院特色电商。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户开展网络销售和快递业务,利用自身庭院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帮助周边农户销售农特产品、购买生产生活用品,减少购销中间环节,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增加收入。
四、申报程序
(一)示范村认定
在全县范围内重点评选5个庭院经济示范村,庭院经济示范村需满足以下标准:
1.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较为成功,能以村党支部领导为核心,村集体平台为载体,带领全村发展庭院经济;
2.通过产业带动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产业特色突出,产业规模集中连片,有一定的发展基础和发展前景;
3.帮扶工作成效显著,村民尤其是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参与合作社或者产业发展程度较高;
4.村内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人才稳定支撑,有成功的典型案例经验指导和稳定的市场销路。
(二)示范户认定
申请对象本人填写《光山县庭院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村委会初审填写《 村申报财政奖补资金庭院经济收入核算表》→村(街)公示→乡镇(街区)核查行文上报→县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组织复核认定公示→财政部门拨付奖补资金。
(三)申报所需材料
1.《乡镇(街区)关于发展“庭院经济”产业申请财政奖补资金报告》
2.《光山县庭院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 村申报财政奖补资金庭院经济产业收入核算表》(附件1、2)
3.村(街)公示材料
4.《光山县 乡镇(街区) 村(街)申报庭院经济财政奖补资金花名册》(附件3)
5.《 乡镇(街区)申报庭院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统计表》(附件4)
6.《光山县 乡镇(街区)申报庭院经济财政奖补资金汇总表》(附件5)
五、发展路径
按照“农户自愿、积极引导、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发展自主创业、龙头带动、互助代管、股份合作等庭院经济模式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户参与劳务得薪金、提供场所得租金龙头企业得利金、代管代工得酬金、股份合作得现金
(一)自主创业型。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因地制宜,申请小额信贷等金融支持,自筹生产资金,自主经营发展庭院经济。
(二)龙头带动型。发展龙头企业+农户订单模式,依托当地龙头企业发展庭院订单种植、养殖、加工,通过订单联结企业与农户,促进企农合作共赢。
(三)互助代管型。无劳动能力或外出务工农户,本人不能在自家庭院发展庭院经济,可通过签订协议,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发展庭院经济,避免庭院土地资源浪费。
(四)股份合作型。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社的作用,鼓励农户以现金、人力、庭院、技术等方式入股,共同发展庭院经济坚持“龙头企业+”“作社+”“经纪人+”“互联网+”“定点帮扶单位+”“城市食堂+”“城里人+”等多元化发展思路,拓宽订单统销、经纪人代销、电商直销、社会力量帮销、包保包销、定产定销等多形式销售渠道,促进庭院经济按市场需求健康发展。
六、支持政策
(一)加强“五星”支部创建引领。把农村创建“五星”支部工作与发展新型庭院经济工作结合起来,将推进新型庭院经济发展情况纳入产业振兴考核内容和农村“五星”支部创建活动中“产业兴旺星”等创建内容。村级党组织要依托当地特色优势资源,选准庭院经济发展方向,选好庭院经济产业项目,建立党员包联网格化管理制度,将创建“五星”支部工作贯穿新型庭院经济产业发展始终,把党组织力量延伸到农户庭院、田间一线,加强指导和服务,带领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增加收入。
(二)加大奖补力度。把庭院经济纳入财政衔接资金到户增收产业项目的奖补范围,可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2023年底前,全县择优评选5个县级庭院经济示范村,每个村奖补5万元、每村不少于10户,每户奖补5000元。
(三)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将庭院经济产业发展与当地主导产业培育有机融合,以本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为基础,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基础上,指导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精准选择项目。县级将把庭院经济项目纳入衔接资金项目库管理,每年3月底前完成当年度庭院经济项目入库工作,对适合当地发展、能带动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发展或就业的庭院经济项目,可用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给予扶持。各地在庭院经济项目用地选址时,优先给予建设用地或生产用地保障。
(四)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加大小额信贷投放力度,支持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发展庭院经济。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庭院经济的支持力度,支持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发展。对带领、带动庭院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精准扶贫企业贷款相关政策支持。支持引导保险公司开发小种植、小养殖、小加工等庭院经济相关的保险产品,配套提供风险保障服务。
(五)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带动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发展庭院经济,优先支持带动效果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各类示范创建评定。积极推广“致富带头人(经营大户)+脱贫户(监测户)”“龙头企业+合作社+脱贫户(监测户)”等模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合同、标准生产、技术服务、统购统销等方式,带动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提升庭院经济规模和经营水平,提高产品销售和抗风险能力。
(六)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林业、文广旅、商务、电商等相关部门要成立新型庭院经济服务团队,围绕庭院经济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各个环节,从技术、信息、人才、投入、政策等方面提供系列化服务,解决好信息不灵、渠道不畅等问题。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调研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庭院经济发展。要充分发挥产业指导员、科技特派员作用,及时有效提供技术推广、品种引进、疫病防控、农资供应、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服务。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庭院经济培训作为农业技术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重点,每户培养一名明白人。各级帮扶单位要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帮谋划、帮技术、帮资金、帮种植、帮管理、帮销售”等方式,对帮扶村发展新型庭院经济跟踪帮扶,全程服务。
(七)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健全完善乡村电商服务网络,拓宽庭院经济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农超、农企、农校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引导庭院经济经营户与市场、超市、学校、宾馆酒店、文化旅游等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积极推广庭院经济产品直配模式,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庭院经济产品销售点、代销点,实行“直供直销、定点经营”;发挥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和“832”及省农购网筹等各类线上线下平台带动作用,引导机关食堂、内部商超等与庭院经济发展地区、企业、合作社签订直供直销和长期供货合同,切实提高庭院经济综合效益。
(八)打造本地特色品牌。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对庭院生产投入品的使用管理特别是病虫害防治药品的使用监控,提高产品质量和品质。积极开展新型庭院经济产品商标注册,搞好包装设计,提升产品档次,重点培育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打响一批具有光山特色的民宿等休闲品牌,提高庭院经济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庭院经济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著名商标认定,提高产品知名度。
(九)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各乡镇(街区)要针对产业发展特点,选取发展庭院经济有一定基础条件的行政村进行试点探索,研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发展经验,着重打造一批庭院经济示范村、示范户,以点连线、以点带面。要发挥新型庭院经济示范村、示范户的带动效应,适时组织开展现场观摩、项目评比、技能竞赛等交流活动,提高庭院经济发展水平。
(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聚焦庭院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发挥社会资本市场化、专业化优势,完善庭院经济全产业链开发模式,探索整村、整乡、跨村、跨乡等区域开发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新型庭院经济。充分发挥各级妇联、共青团和社会组织等发动和帮扶群众的作用,大力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庭院经济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区)和县直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新型庭院经济发展作为增加村民尤其是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收入的一个重要抓手,成立新型庭院经济发展工作专班,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压实各级责任。
(二)加强资金投入。2023年,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00万元扶持庭院经济发展。县农业农村、林业、文广旅、商务、供销、工信、科技、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全力做好政策扶持、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各乡镇(街区)、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等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新型庭院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乡镇(街区)要建立新型庭院经济规范管理相关制度,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把标准化贯穿新型庭院经济发展全过程,提高庭院经济经营管理水平。加强日常指导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新型庭院服务规范有序。加强新型庭院经济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其发挥应有效益。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深入宣传高质量发展新型庭院经济政策举措,广范宣传发展新型庭院经济的重要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化解苗头性问题。挖掘培育发展新型庭院经济的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新型庭院经济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光山县庭院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户主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
产业发展现状 | 本人发展庭院经济产业,收入 元,特申请产业帮扶奖补资金。
本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村委会 初审意见 | 第一书记签字:
村支部书记签字:
包村乡镇干部(责任组组长)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区) 核查意见 | 乡镇长、街区主任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乡村振兴局 复核意见 |
光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县、乡、村各保留一份存档备案。
附件2
村申报财政奖补资金庭院经济产业收入
调查核算表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
“庭院经济” 产业收入 调查核算 情况 | 特色种植业收入(元) | 特色养殖业收入(元) | 特色民宿、美食收入(元) | 特色文创、电商收入(元) | 合计(元) | 申请人签名 | ||||
调 查 核 算 人 员 |
第一书记签名: 村支部书记签名: 包村乡镇干部(责任组组长)签名: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县、乡、村各保留一份。
附件3
光山县 乡镇(街区) 村(街)申报庭院经济财政奖补资金花名册
乡镇(街区) 村(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元
姓名 | 住址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申报的 产业 | 认定的 收入 | 一卡通号码 | 第一书记或村两委负责人 | 备注 |
(上报纸质的同时上报电子版)
附件4
____乡镇(街、区)申报庭院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统计表
乡镇(街区)(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元
村、街名称 | 申报户数(户) | 申报金额(元) | 乡镇(街区) 审核认定户数 | 县乡村振兴局复核认定的户数 |
合计 |
备注:本表电子档以excel格式上报,序号与附件1的序号保持一致。
附件5
光山县 乡镇(街区)申报庭院经济财政奖补资金汇总表
乡镇(街区)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序号 | 姓名 | 住址(村、组)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 | 申报金额 | 备注 |
备注:本表电子档以excel格式上报,序号与附件1的序号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