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庭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6下半年以来,为助力脱贫攻坚,根据上级要求,对所有涉农资金进行整合,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财政部门分管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均属于需要整合的范围,就没有再开展美丽乡村试点建设。每年县政府从整合涉农资金中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具体工作由县委农办(后合并到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监管和实施。2017至2019年,由县委农办牵头,每年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和达标村,资金来源就是涉农整合资金。2020年,我县已顺利脱贫摘帽,按照上级要求,摘帽后,扶贫政策五年内不变,财政部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继续整合。
衷心感谢您对乡村振兴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与监督和指导。
光山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