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2-14

李学然、张琳、吴炯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应尽快出台我县对私立学校的调整政策”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支持!感谢您对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的关注!

诚如您所说,我县民办教育,尤其是民办义务教育的数量多、体量大,给公立学校带来了较大的冲击,随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的开展,对私立学校相关政策的调整,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

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一样,都是教育的组成部分。我县民办教育的发展,在缓解城镇化进程带来的城区公办学位紧张矛盾、为家长送子女就学提供多样化选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在校生规模占比偏高等问题。自2021年秋季学期以来,根据中央、省、市部署,我县聚焦2022年9月1日前完成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7%以内的工作目标,在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建立县领导包校联系、县教体局班子成员包校联系“双包双联”机制,完善工作方案,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路径,优化“一校一案”,即县城区民办小学学位政府购买学位、民办初中免学费提供九年级学位,乡镇民办学校按公办学校对待、民办学校免学费提供学位,稳妥审慎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如期完成了专项工作目标任务。

义务教育是国家事权。下一步,县教体局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专项工作部署,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提供。

一是停止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13年以来,已停止审批县城区新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目前已停止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确保严控增量落实到位。

二是大力扩充公办义务教育资源。积极推进十五年一贯制学校全面建设,大力推进朝阳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有序推进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项目,全面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大力扩充公办义务教育资源,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落实到位。

三是规范和支持民办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依法依规规范和支持民办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推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收费行为,坚持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推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特色化、有质量发展;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招生政策、招生纪律,落实公民同招、按计划招生,禁止超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进一步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树品牌发展。

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教育体育事业的支持和关注,欢迎您继续地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张全喜  电话:8878113

 

光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