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提高服务效能,减少企业诉累,切实保护光山县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光山县政法系统出台“十个一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政法各单位在办事服务窗口一律设立“助企服务绿色快速通道”,对涉案企业做到“有诉即应”。
二、对诉前调解成功的涉企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后,一律免收诉讼费。
三、企业公章刻制备案办理时限由三个工作日压缩至半个工作日,且新开办企业首套刻章一律“零收费”。
四、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实际投资人、业务骨干、科研骨干、关键技术人员,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的,一律不批准逮捕。
五、对涉企执行案件进行繁简分流,一律实行简案快执、难案精执,保障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对企业有居住证、身份证业务办理需求,且50人次以上的,一律提供“集中上门”服务。
七、企业办理公证业务,一律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
八、企业周边治安区域一律纳入城区街面巡逻防控范围,组建3个巡逻队,设置3个快速反应圈,采取定点值守与流动巡查、徒步巡逻与警车巡逻等方式进行网格化布警、动态化巡防,为企业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九、对涉企刑事案件,一律进行评查、回访,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十、对涉企举报线索一律“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转办”,案件办结后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光山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接受涉企问题举报,欢迎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妨碍企业发展、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